中国将制定首部治长江“病”的流域法

2019-12-24 09:1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张素、梁晓辉、李敬泽)长江保护法草案于23日提交NPC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席高虎城表示,草案重点关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出问题。据报道,如果草案获得批准,它将成为中国的第一部分水岭法律。

长江全长6300多公里,是世界第三大河流。整个流域覆盖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拥有全国三分之一的水资源和五分之三的水能资源。它是中国重要的战略水源、生态宝库和重要的黄金水道。

"但是今天的长江“有病”。"高虎城当天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解释了长江保护法草案,称水污染形势严峻,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源地5公里以内,污染行业正向中上游转移,跨地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针对性、针对性、系统性的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恢复和环境管理,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草案由九章八十四条组成,将法律的适用范围界定为整个长江流域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关于该法的适用范围,草案主要从生态系统保护的基本要素和威胁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八个方面进行了界定。

草案明确规定,在长江流域开展各种活动时,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量要大保护,不要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多元治理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

草案规定了《长江保护法》的各种基本制度和措施,包括建立和完善统一的长江流域土地和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更完整、更严格的长江流域生态标准体系,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多样化的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以及保险和财政保障相结合的机制。

为切实增强《长江保护法》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草案在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权的同时,增加了行使职权的问责规定。该草案还具体规定了对生态系统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处罚,以及对长江流域长期非法采砂活动的处罚。(结束)